实际价格来电面议
所在地重庆
服务方向固定资产评估
服务特色一对一服务
服务优势专业评估团队
机械设备设施资产评估一般指的是厂房的生产设备、加工设备、制作设备及其部件等等的评估,可搬动的设备要评估搬迁费和贬值损失费,不可搬动的直接评估其价值,主张全赔。
企业停业评估,因征地导致企业停产的要补偿其停业损失,一般根据停产前企业的经营状况评估。
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
1
凡依法设立并经资质审核合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2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收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府定价、价和协商定价。实府定价和价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由北京市物价局会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
3
梯度收费标准:
1.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3.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4.因征用拆迁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的,按补偿价款金额的1-1.5%向征用拆迁单位收取评估费。
5.仲裁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出现的价格纠纷,需重新核定价格的,按标准的20-40%计收评估费。
6.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4
代理收费标准:
1.实府价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书面咨询费、房屋租赁代理费和房屋买卖代理费。
2.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高不**过咨询标的额的0.5%。
3.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4.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6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在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收费办法及服务的内容。
7
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因中介服务机构主观故意服务失实、违法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或者有欺诈行为的,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房地产行业施工及成交情况分析
2019年1-11月中国商品住宅施工面积为314942.59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为129467.9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61215.72万平方米;2019年1-12月中国商品住宅施工面积为388438.59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为146034.5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71692.33万平方米。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施工及竣工面积统计表
指标
商品住宅施工面积_累计值(万平方米)
商品住宅新开工施工面积_累计值(万平方米)
商品住宅竣工面积_累计值(万平方米)
2010年
557172.64
138535.53
47178.15
2011年
536443.96
128097.78
71815.12
2012年
521310
115911
77185
2013年
511569.52
106651.3
73777.36
2014年
515096.45
124877
80868.26
2015年
486347.33
145844.8
78740.62
2016年
428964.05
130695.42
79043.2
2019年
388438.59
146034.57
71692.33
2019年1-11月
314942.59
129467.93
61215.72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截止至2019年11月,全国40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2519万方(指数为438),环比回升22.1%,同比上升5.0%,单月增速较10月扩大4.1个百分点。累计来看,1-11月同比下降2.6%,降幅较1-10月(-3.4%)继续收窄0.8个百分点。而从住宅成交来看,31城市住宅成交面积1540万方(指数为391),环比回升21.2%,同比回升1.7%,累计来看,住宅1-11月同比下降7.4%,较1-10月降幅(-8.3%)收窄0.9个百分点。
2011-2019年全国重点40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积指数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9年1-11月中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28713.9万平方米,其中现房销售面积为19959.92万平方米,期房销售面积为108753.99万平方米;2019年1-11月中国商品住宅销售额为43953.33亿元,其中现房销售额为7899.69亿元,期房销售额为36053.64亿元。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现房销售面积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期房销售面积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销售额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现房销售额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0-2019年中国商品住宅期房销售额走势图
数据来源:国家,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9年8月以来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数涨幅明显放缓,2019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一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为1.0%,较上月持平。而二手房价格调整势头愈发明显,2019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50%,二、三线城市涨幅收窄幅度明显,*城市环比下降0.20%,连续2个月下降。目前口径价格环比涨幅有所回落,据统计,一、二线城市房价仍相对坚挺,三四线城市降价幅度相对较大。
预计2019年新房价格大幅下行缺乏基础。一方面,相较过去几轮周期,目前库存总量仍处于低位,低库存状态将对房价有一定支撑,确保房价不会快速下行;另一方面,2019年下半年土拍市场火热,量价齐升,大量的高地价项目逐渐入市,其中还包括大量的高成本的棚改拆迁地,高土地成本将有利托底房价下行空间。
2015-2019年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变化(%)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5-2019年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变化(%)
●房地产评估
1、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挂牌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
2、企业改制、上市、资产重组、联营、兼并、合并、破产清算等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房地产估价;
3、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4、仲裁及**诉讼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
5、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
6、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
7、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
8、房地产分割、合并估价;
9、房地产**底价评估;
10、房地产课税价格评估;
11、房地产保险评估;
12、其他目的的房地产评估。
公司除从事各类房地产评估业务外,还提供房地产项目策划和可行性研究、经纪代理、资产评估、政策咨询、投资置业顾问和业务培训等。
对银行客户可提供房屋产权核查、办理抵押登记、项目可行性评估、房地产政策咨询等各类综合性房地产中介服务。
●住房代理
公司具备北京市住房管理中心核发的住房代理资质,公司负责代理个人办理住房手续。
●政策法规咨询
国家、北京市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程序及相关工作咨询、房地产产权管理、交易规定咨询。
●项目策划和可行性研究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前期策划、市场分析、项目经济评估、拆迁评估、出让评估、土地上市挂牌服务的评估,一直到后期申请产权证、销售证、项目融资抵押、住房按揭等中介服务。
对污染扰民企业外迁、企业改制项目可协助企业与房屋土地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供土地转让评估、评估咨询服务,包括房屋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策划、产权鉴证、房屋土地评估等等。
●经纪代理
1、申请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物业管理公约等;
2、代理交易过户、抵押登记等;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意见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意见》使得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站在了平等协商的地位上,在规范拆迁估价行为和保护被拆迁人方面作出一定努力,但相关条款表述仍有诸多不够明晰之处 □给予被拆迁方平等协商地位12月初,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尽管这个《意见》只不过是一个法律效力次于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但却受到了国内各界尤其是城市住房拆迁涉及的主要利益群体的广泛关注。作为主管部门,的行动十分低调,记者一再联系采访,其有关部门均表示“问题敏感,一律不接受采访”。 以往的拆迁,补偿额度总是由拆迁人单方面确定,评估标准较不透明公开,由此直接间接引起的拆迁纠纷和群体甚至血案不胜枚举。此番《意见》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要规范房屋拆迁估价行为,提高拆迁估价的公正性,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意见》规定估价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确定,部分赔偿项目拆迁双方可以协商决定,这便为当事双方提供了平等谈判的契机。 此外,《意见》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这实际上就是将调整房地产财产关系而应给予的补偿单考虑,也就是说承认拆迁是一种财产关系调整,这是一个较大的进步。 长期代理拆迁案件的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邓泽敏律师评论说:“从部分内容看,至少在某些形式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站在了平等协商的地位上。” 较为一致的评价是,《意见》的精神如能真正落实,应能大大提高拆迁评估的公正性,对被拆迁人的利益有较为合理的补偿。 仍有大量“法律空子” 记者在对有关学者和拆迁当事人的采访中也了解到另一种看法。他们认为,《意见》作为一个部门规章,其实是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尽管它在规范拆迁行为和保护被拆迁人方面作出一定努力,但是由于相关条款表述较为模糊,有诸多不够明晰之处,仍然留下大量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法律空子”。 房屋拆迁估价的技术标准十分重要,它直接影响到评估价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3条的规定明确而严谨,它指出,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标准,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但是《意见》中仅仅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相对便显得含糊和简单。 对于开发商而言,当然是拆迁成本越低,利润就越高;而对于地方而言,土地出让金也是一项重要的财源,且拆迁的成果往往和城市的发展建设紧密联系。事实,正因为拆迁总是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旦稍有模糊之处,“公正、公平、公开”六字原则在地方的执行过程中便有可能打上折扣。因此有拆迁户大胆表示,希望能够在拆迁当中聘请外地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因为“当地的都是和地方站在一起”。 不应忽视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更加不容忽视的是,有分析,《意见》一个**而微妙的特点,就是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没有分别考虑。 在《意见》中,对于估价的主要定义是“房屋拆迁估价”,通篇几乎对“土地”二字避而不谈。尽管《意见》的*二条强调了这种估价行为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但是通篇没有明确提到估价的目的之一,是对于被拆迁人因拆迁而导致其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进行补偿。 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以北京市多年沿袭的“危改”制度为例,据北京市开发办拆迁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以危改立项土地均可先期以形式取得使用权。其中的经营性项目,直到项目后期再由开发商向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回迁部分,则根据拆迁人调查统计的回迁数据免收土地出让金。用地,国土部门需向用地人签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凭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用地许可证、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安置补偿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拆迁资质文件等向区、县国土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 法律认为,大的问题是被危改拆迁的国有土地上的百姓,是否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其确实拥有,拆迁和批地的合法性便要受到置疑,而补偿标准亦不能单方面确定。此外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代价,土地出让金的分配将更加复杂。从这个意义上看,拆迁当中的矛盾根源,在于现有体制能否真正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害。 总而言之,拆迁评估仅仅是拆迁程序中的一个步骤,而拆迁当中诸多矛盾的真正焦点,其实是能否明确和保护被拆迁人的土地和房屋的财产关系,否则有关法规难免在关键问题上做模糊的文字游戏。在这个意义上,《意见》只能说是迈出了很小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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